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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狮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

文章来源:鸿门科技    发布时间::2020-12-08     点击量:118026

自2020年12月1日起,新建项目自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后10日开始自动计算考勤信息。项目管辖地建设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)要及时将质安监管交底时间(以质量安全监管告知会议时间为准)录入信用系统。
 
项目确需延迟开工的,施工企业应及时通过信用系统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延迟开工。经建设主管部门在信用系统确认后,可延迟至实际开工时间实施实名制考勤,延迟开工可多次申请,但不得超过施工许可证有效期。
 
如遇特殊天气、重大活动、春节假期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施工的,统一设置暂停考勤。在建项目如有合理原因确需要暂停施工的,由总承包单位通过信用系统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停工,由建设主管部门在信用系统中确认后,项目可暂停考勤。恢复施工后仍按要求进行
工地实名制考勤
 
已在信用系统中办理竣工的工程项目,工人平台自动同步项目状态并停止考勤。工程项目实际已完工但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,由建设主管部门上传《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》至信用系统并设置完工状态,工人平台自动同步项目状态并停止考勤。
 

三、在建项目未考勤或触发信用扣分的,由工人平台自动发信息至企业法人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总监,请各单位务必确保信用系统上述人员联系方式真实准确。
 
六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按通知要求,推进在建项目的实名制考勤,尽快实现实名制考勤覆盖率达到100%、考勤更新率达到85%以上的要求。我局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,确保完成部省两级下达的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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